- · 《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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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OG妇产科临床应用指南--妊娠合并哮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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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有哮喘的产妇怎样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 一般认为只有少量的哮喘药物会分泌进入母乳。国家哮喘教育预防计划发现使用泼尼松、茶碱、抗组胺药、吸入
对有哮喘的产妇怎样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
一般认为只有少量的哮喘药物会分泌进入母乳。国家哮喘教育预防计划发现使用泼尼松、茶碱、抗组胺药、吸入性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和可玛林并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4,26)。
临床推荐和结论总结
以下的临床推荐和结论基于有限的或者不一致的证据(B级水平):
对有哮喘的妊娠期女性进行药物治疗比不治疗任其症状发展或加重更安全。
哮喘的临床评估包括主观性评价和肺功能检测。
妊娠期哮喘治疗的最终目标是防止母体哮喘急性发作引起低氧,维持胎儿有足够的氧供。
分级治疗方法是需要根据哮喘严重程度的增加而增加药物的数量和剂量。
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妊娠期持续型哮喘的一线药物。
布地奈德是妊娠期推荐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
对有哮喘的妊娠期女性推荐使用吸入性沙丁胺醇作为发作期治疗药物。
鉴别和控制或者避免某些因素,如过敏原和应激原,尤其是吸烟,可以改善母体的身体状况,减少药物需要。
对已经接受免疫治疗并达到或者接近维持量而没有不良反应的患者,推荐继续使用,明显会有临床获益。
使用泼尼松、茶碱、抗组胺药、吸入性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和可玛林并不是母乳喂养的禁忌。
以下的临床推荐和结论基于共识和专家观点(C级水平):
哮喘自我管理技巧,包括自我监测、正确使用吸入剂、以及使用长期的哮喘控制计划和迅速处理哮喘加重的征象等,可以加强哮喘的控制。
对门诊患者进行肺功能的评估,呼吸测定法比较可取,但是使用峰流量计测定的峰呼气流量已经足够。
妊娠期有中度或者重度哮喘的女性应当进行超声检查和产前胎儿监测。
有哮喘的孕妇,即使那些轻度或者控制良好的孕妇,也需要在妊娠期观察其症状并监测PEFR和FEV1。
对妊娠期有持续型哮喘的女性推荐进行肺功能的定期评估。
因为随着妊娠的进展,肺功能和哮喘的严重程度可能会发生变化,推荐妊娠期有持续型哮喘的患者定期进行肺功能评估。
文章来源:《中国妇产科临床杂志》 网址: http://www.zgfcklczzzz.cn/zonghexinwen/2020/1106/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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